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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项新乳品国标发布 取消可限添三聚氰胺规定

时间:2025-06-25 05:56:33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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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项新乳品国标发布 取消可限添三聚氰胺规定 2010-04-23 00:00 · Wanda 卫生

66项新乳品国标发布 取消可限添三聚氰胺规定

2010-04-23 00:00 · Wanda

卫生部22日公布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项新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乳品生产规范2项、国标规定检验方法标准49项。发布卫生部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通〔2010〕7号)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取消氰胺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可限乳品产品标准

卫生部22日公布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添聚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项新生产规范2项、乳品检验方法标准49项。国标规定

卫生部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通〔2010〕7号)

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发布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取消氰胺乳品产品标准规定所用生乳原料应符合《生乳》。可限目前农业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添聚

乳品安全标准清理过程中对婴幼儿食品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项新将原有的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修订既要确保产品安全性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

新国标中还有一大亮点,即是“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三聚氰胺不再具备“合法”身份被“限量添加”到乳品制品中去。

据了解,为制定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等部门推荐了近70名专家,组成乳品安全标准专家组,深入研究乳品标准中的重大问题,多次听取各界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过一年多努力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通过清理完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技术性法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规范乳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对与食品安全要求非直接相关的有关规定,尽量予以保留并注意其衔接。

卫生部表示,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跟踪国际研究进展,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制(修)订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我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分别为:《生乳》(GB 19301―2010)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413.33―2010)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期实施;《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